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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3 22:1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8-11       报名截止:2021-08-16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快人才引进步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我县教育科技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0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3.坚持事业为上、担当作为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引进单位及名额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为平定县第一中学校、平定县第二中学校,两所学校均为平定县教育科技局直属学校。引进名额共50名,其中平定县第一中学校10名,平定县第二中学校高中部4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四、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2.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二)专业要求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岗位均不限专业,应聘人员应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详见《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年龄要求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及以后出生)。
(四)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引进人才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采取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详见《岗位表》(附件1)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8:00至2021年8月16日18:00.
报名所需资料。应聘人员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q.gov.cn/)“人社考试专题”栏和平定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pd.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的《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公告》链接处下载相关表格,填写《报名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报名人员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一起与附件2、附件3进行压缩后,发送到报考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见附件1),邮件文件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如:平定一中语文教师张xx)。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人才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平定县教育科技局负责解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组织人员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资格审查结论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或面试环节。
六、笔试
报名人数达到引进名额1:5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理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改革等。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七、能力测评(面试)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达1:5的岗位,直接进入能力测评(面试)环节;
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教师岗位为讲课,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讲课用时15分钟。
直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生的综合成绩。
增加笔试环节的考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公布,并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q.gov.cn/)“人社考试专题”栏和平定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pd.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若最后一名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八、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九、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引进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和审核。
2021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十、公示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定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引才条件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二)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十一、待遇
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根据《平定县人才新政二十条(试行)》(平发[2021]14号)相关规定,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一流大学(不含境内)和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我县工作,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5年的,由县财政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1500元生活补助,发放期限为5年;在我县购买首套住房市财政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
引进的全日制一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到我县工作,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发放期限均为3年。享受生活补助的人才不再享受申请人才公寓和租房补贴政策。
十二、其他
本公告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本次引才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引才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平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
0353-6163035(平定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0353-6062542(平定县教育科技局)
咨询电话:0353-6166001(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引才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请考生随时关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平定县人民政府官网的通知,并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工作按照阳泉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